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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么大个杂志社,只剩下你们俩了么?”田恬即使再傻白甜,也警觉地意识到这公司怕是要凉。他是《新绘》的老读者了,在《新绘》的鼎盛时期,照片上的编辑部乌丫丫全是人头,哪里是现在文不成武不济的萧条模样。

  “加上你们不是四个么?”烈火哥一脸你会不会算数。

  叶瞬云淡风轻地挽尊:“公司裁员很正常。那些被开掉的编辑,业务能力不行,公司要赚钱,自然不养闲人。《新绘》是老牌杂志,也是业内最好的青春向月刊,这里只留最优秀的人才,宁缺毋滥。”他说这话时,神情依旧是笑着的,但这种笑容不再亲和,反而带着一丝距离感,把田恬的求真精神唬得偃旗息鼓。他从叶瞬八风不动的态度中明白了三点:《新绘》依然是爸爸;叶瞬和烈火哥是留下来的最优秀的;他们这些菜鸟屁都不懂,最好不要问东问西,以免被炒鱿鱼。

  田恬心虚得探了探舌头,而坐在他身边的男人却忍不住笑了一声。

  叶瞬探他一眼。三伏天,男人身着看不出品牌的西装,闲散地靠在出租车后排,法式袖针下隐隐约约露出毫不起眼的老实机械表,是百达翡丽的经典款。也许田恬这种刚毕业的大学生只会觉得他穿得太多,幸而得体;而叶瞬这种老油条却清楚地知道,这种得体是很不便宜的。要把西装穿得有如第二层皮肤那样服帖,不但需要一副好身材,还需要按照好身材私家定制。高档的面料与精细的剪裁,恰恰是奢侈品之所以昂贵的理由。

  财富有可能来自于继承,也有可能来自于自我打拼。若是前者,人们往往会羡慕他的好命;若是后者,他本身就既敬且畏。男人一望之下看不出年龄——面相十分年轻,神情却完全没有菜鸟的惴惴不安与新鲜好奇,对上叶瞬探寻的视线,他甚至从容一笑,完全不打算为自己的拆台感到抱歉。

  综上所述,他不是个刚毕业的菜鸟,他混过社会,懂为人处世,因为有钱有势,所以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叶瞬收敛了目光,不打算与之计较,并且聪明地决定以后都尽量不要与这个人产生冲突,这种霸道总裁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编辑部里。

  这时候,电话中传来了第三个坏消息,对面的医生冷静地宣告道:“他的肺部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炎症,这是目前最危急的。”

  “百草枯!他一定是被喂了百草枯!”烈火哥双目无神,仿佛是他自己失去了生命体征,“我刚才说错了,凶手不是激情谋杀,她一步一步都预谋好了。她先是打断了主编的腿,为的是让他逃不掉;然后坐在他身上,用力掐住他的脖子,逼他张嘴,把百草枯往他嘴里倒……”

  田恬紧张地抠着椅背,双目圆睁:爱人的命运如此多蹇,他感同身受。要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有泪不轻弹,他当场就要吓得躲到什么人怀里大哭一场。但是他很快意识到,他现在不能再那么幼稚无能,他还要提供坚实的臂膀给舞蓝依靠。所以一下车,他就跑去花店里买了199朵玫瑰,打算告白求婚。

  不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头婚还是再婚,未孕还是带娃,他都愿意永远爱护她,陪伴她,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烈火哥见到这一幕,深感诧异:“老叶,看病人是送玫瑰花的么?”

  叶瞬:“总比你空手来好。”

  烈火哥:“……”

  一行人赶到医院,烈火哥大步流星地走在医生身边:“是他杀么?”

  医生:“……”

  医生:“我是医生。他还没死。”

  “根据他脖子上的勒痕,你能推断出袭击他的是女性还是男性?”

  医生谨慎道:“如果袭击他的是女性或是男性,他都应该早就死了。”

  “他总不会是自己勒的自己,他之前没有任何抑郁症倾向,更不可能自己喝百草枯。”

  “谁跟你说他喝了百草枯?”

  “你不是说他肺病很严重?”

  “我说他肺炎很严重。如果是百草枯,那他的呼吸系统整个就纤维化了。”

  “肺……炎?”烈火哥呆若木鸡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我怎么觉得你巴不得他死得快一点?”医生狐疑地拨了拨眼镜,向他们推开了病房。

  主编刚下手术台,打着石膏垫着脖子挂着点滴躺在床上。田恬跟在烈火哥身后进门,迎面就是锃光瓦亮一个大光头。

  即使他早已三番四次领教过命运的无常,此时也不由得呆滞了半分钟。他原本以为,自己在经历了“主编是男人”、“主编是男人还对我不感兴趣”、“哦,这人不是主编可我心爱的主编自杀了”以后,再也不会经历什么山重水复,谁知道这个世界还是再一次突破了他的下限——主编居然是个五十岁秃头老男人!

  一个五十岁秃头老男人取笔名叫“舞蓝”!

  可去他妈的吧!

  ……他的青春喂了狗。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当编辑是种怎样的体验?】

  沉浸在文化的海洋,感受知识的熏陶,与一众文人结交,是个十分有格调的工作。但现实是痛并快乐着,杂事有很多,拿着饿不死的工资,作者花一半,自己花一半,大多数都是为了梦想入行,因为喜欢这个行业才坚持着。需要不断的追逐现在的市场环境,然后同时兼顾着和作者方面关系维护,可以说是一个经纪人+助理的体验。

  第3章 找好作者,把他操火

  “你们来了啊……”舞蓝气若游丝地抬了抬手臂,叫烈火哥搬把椅子坐在他身边,大有临终托孤之意。田恬低头敛目躲在烈火哥身后,藏着那束玫瑰花,假装自己从来不曾出生过。

  “主编,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昨天还好好的……老板娘怎么你了?”烈火哥的难过发自真心,他想拍拍主编的肩膀却发现无处下手,一下子就红了眼眶,虽然他走到医院门口都没想起要买个果篮。

  “她没怎么我啊——妈的,昨天晚上,我洗澡洗到一半,许唯突然打我电话,要给谭思加个专访,我当然不同意,吵着吵着踩到了浴袍腰带,轰地摔下了楼梯!你猜这么着?!他都没给我叫个120!任由我冷冰冰地在地上躺了一晚上,脖颈上还缠着腰带。早上起来,我的感冒直接就转成了肺炎,你说气人不气人?!

  烈火哥:“……”

  他从悬疑推理中回过神来,抓住了主编话里的重点:“咱们不给谭思加专访?”

  “加个屁!《夜航船》看得我那个气,写的什么玩意儿!许唯还催催催催催着我排版,哪儿来的脸!”主编一谈起谭思的新经纪人,就精神得可以上山打老虎,骂骂咧咧差点歪着了自己刚动完手术的脖子。

  “《夜航船》写得不行么?”叶瞬提着水果进来,摆在主编床头,踱到烈火哥身后站定。

  “他写东西越来越不用心!《诡域》连载到后期就是个烂尾,这回的新书更是从人设到剧情都在重复《诡域》,行文潦草得不能看!《新绘》不能刊登这样的稿子!”

  田恬目瞪口呆,他完全没有办法把他们口中谈论的人和他所熟知的知名作家联系起来。

  悬疑作者谭思,五年前以《诡域》系列出道,新鲜的题材、简洁的叙事、勾人的悬念、巧妙的剧情以及鲜明的人设,让系列第一本《永夜之都》即创下单月销售30万册的骄人成绩,震惊文坛。此后谭思笔耕不辍,每年推出一到两本系列单行,每一本都能引爆市场,名气也水涨船高。去年《诡域》系列落下帷幕之时,累计销量突破6000万册,谭思也因此连续三年登顶中国作家榜第一,成为家喻户晓的畅销书作家。田恬是《诡域》的书迷之一,只是他忙着学业,没有第一时间补完结尾,正等着工作后有空把整个系列再重温一遍,却不想刚入职就听见主编把功成名就的巨巨贬得一文不名。不应该啊,曾经写出过《诡域》的人,再烂也烂不到哪里去吧?

  叶瞬的看法和田恬相同:“不论谭思的新书写得有多糟糕,他的号召力就摆在那里。只要《夜航船》在我们的杂志上连载,他的粉丝一定会为了追文买杂志,这对我们有好处。”

  “没有远见!”主编数落道,“《新绘》做了这么多年,靠的就是这张金字招牌!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把质量不过关的文章往上贴,钱是赚了,名声也毁了,你能靠这几个月的销量吃一辈子么?!”

  叶瞬温和地笑笑,不再争辩。他只是个给人打工的,也不指望靠《新绘》发家致富,一谏不成,那就拉倒,此时立刻调转了枪头,急领导之所急,难领导之所难:“那这一期的《夜航船》撤掉以后,拿什么文章来补版面?”主推连载5万字一期,能占杂志的1/4,现在说撤就撤,这些空白都是要拿稿子来填的。